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为2月24-28日之进行。
2.审查内容包括学籍、课程学习成绩、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在读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学位论文以及学费缴纳情况等。
研究生导师要认真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学位申请人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好初审关。经导师批准后,申请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https://degrees.upc.edu.cn)完善相关学位论文信息,线下填写相应资格审查表,向所在院(部)提交资格审查表和其他纸质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在职工程硕士生、同等学力人员研究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应到指定地点采集照片,并将2寸纸质照片(用于学位证书制作)及其同底版电子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jpg,大小10K左右,图像尺寸(像素):宽150,高210,着白色或浅色服装,蓝底,用于教育部学位信息备案)交到工科E904。照片采集地点:学生公寓17号楼一层“虹美数码”店。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通过补拍方式进行采集的研究生和已获得毕业证书且本次申请学位人员,将学信网下载的毕业电子版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jpg)及同底版2寸纸质照片交到交到工科E904。
本次申请学位的缓授学位人员也须在资格审查期间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完善相关学位论文信息,提交学位申请。(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第三十条,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被缓授学位者,博士在2年内,硕士在1年内可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3.所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都需提供图书馆(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证明(应注明SCI收录文章的WOS号、JCR分区(依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学科体系分区为准)、影响因子或EI收录号、境外或境内期刊等相关信息),没有提供WOS号和EI收录号的不计入正式收录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第二十七条,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位学位申请人最多只有2次申请学位机会。在学术论文规范性检测、论文评审、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环节未通过者,终止其当次学位申请。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申请人提出放弃记1次学位申请。未通过学位申请的申请人相关环节材料,都需留存学院备查,如出现2次未通过学位申请的申请人相关环节材料,学院将该申请人2次申请学位的相关材料提交档案馆存档。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按照《关于推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0]4号)要求,所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均需参加论文预答辩。未通过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为加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审查,学院要求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也须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工作可由导师(组)自主安排进行。
申请学位人员预答辩工作应安排在资格审查之前。
三、学位论文评审及学术规范检测
1.学位论文评审安排在3月16日至5月15日之间进行。
2.学位办公室将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论文进行盲审,盲审人员名单将于3月12日公布(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论文全部盲审)。被抽取需要进行盲审论文作者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向学院提交盲审论文。
3.其余学位论文评审由各学科组采取明审或盲审方式组织实施。研究生和导师不得直接向评审专家呈送论文和探询、催要评审意见。
4.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在资格审查期间,申请学位人员需向学院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务必按要求取名,以免影响检测结果),并上交一份学位论文初稿,必须由导师在初稿封面上签署“论文内容与提交检测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内容完全一致”承诺,确保进行论文评审和学术规范检测的论文版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申请学位人员和导师相关责任。
四、学位论文答辩安排与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5月22日之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按学科或培养方向分组统一进行答辩,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答辩应提前提出申请。为充分调动学位申请人员和答辩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答辩效果,保证答辩质量,各答辩小组可视答辩情况决定进行二次答辩。
2.学院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主管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各学位授权点(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名组成,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
3.学位申请人员应于正式答辩后3天内,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https://xxnb.chinadegrees.cn/cdgdc/signIn?school=10425),如实填报、核对和确认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正式答辩后3天内将打印的“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本人签字)1份送交904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审查,1份送交答辩秘书存档。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及材料报送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在6月1日前安排会议审批学位,会后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学位上报信息审核和预授学位等操作。
2.所有材料(包括审批材料和学位论文等)都必须按规定制作,准确填写,审查后方可录入系统并上交存档材料。
3.学位论文存档。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 5号)和山东省学位办《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鲁学位[2014] 11号)精神,所有学位论文都须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学位办和省学位办按照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进行抽检。学位论文应按照学位论文书写规范制作,学院将在答辩后委派专人专门审查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格式是否规范,审查合格后方可存档。存档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最终版应一致。
学院格式审核要点:
电子版应包含封皮;
封皮上的内容是否按照模板格式填写,是否缺少学号,保密论文封皮上的密级和保密年限是否与审批统一;
《关于学位论文的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在纸质版论文中应由作者和导师签名,再扫描制作成存档电子版论文;还要关注图表和排版格式等。
请各学科组和各申请学位人员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以上所需表格都进行了更新,请务必从http://gs.upc.edu.cn/学位工作/文档下载栏下载2020年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月6日
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人 | |
资格审查 |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 课程成绩单、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及资格审查表等。 | 2.24-28日 | 研究生教学秘书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 资格审查表、课程成绩单、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材料等。 | |||
学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 | 资格审查表、课程成绩单、开题报告、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学位论文等。 | |||
论文评审 | 博士学位论文 | 委托学位中心网上盲审 | 3月16日 至 5月15日 | 学位办、研究生秘书、各学科组 |
学校抽评硕士学位论文 | 委托学位中心网上盲审 | |||
其他送审硕士学位论文 | 送审2份(同等学力3份)。学校抽到盲审的不再另外送审 | |||
论文学术规范检测 | 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 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引言至参考文献)。 命名方式: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 | 3月16日 至 5月15日 | 学位办公室 |
论文答辩 | 博士 | 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组成名单由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 5月22日前 | 学位办公室、学院答辩领导小组 |
硕士 | ||||
材料整理 | 学位论文 | 硕士上交2份学位论文;博士上交3份学位论文;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 答辩完3天内 | 学位申请人员 |
评审与答辩材料 | 按《答辩秘书须知》整理。 | 答辩完3天内 | 答辩秘书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批学位 | 按照学位审批的有关规定审核学位论文、审批材料以及答辩环节、上会材料等 | 6月1日前 | 研究生教学秘书 |
材料报送 | 学院留存归档材料 | 学位论文一式2份,电子版学位论文,开题材料1份、审批材料1份、资格审查材料1份。 | 6月5日前 | 研究生教学秘书 |
报送学位办材料 | 相关表格,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1份。 | |||
报送档案馆电子版学位论文 | 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 6月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