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

【资产清查】关于开展2019年设备家具盘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审核:发布者:李邵仁发布时间:2019-06-27浏览次数:232


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815号)的文件精神及内部控制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近日学校通过启用新版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2019年设备家具盘查工作。现将材料学院资产盘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盘查范围

截至20181231日各三级单位占有使用的设备家具。

二、工作及进度要求

1.组织动员(2019612-2019614日)

学院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附件材料,明确工作分工与任务,做好2019年学院资产清查动员工作。

2.单位自查(领用人自查)(2019614-2019719日)

各单位组织领用人通过平台对设备家具进行全面的实物盘点,对账物相符、盘亏(有账无物)、盘盈(有物无账、捐赠)、校外存放、领用人或领用单位变更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填报相关报表,提供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于2019719日前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将电子版报送学院资产管理员。

注意:

1)第一步登陆数字石大(http://i.upc.edu.cn),点击左侧“办公应用”——“资产申报系统”,即可登陆平台。

2对于设备家具未在原领用单位使用,可由原领用人提出资产调拨。校内调拨手续办理须在6月内完成,否则将影响现领用单位按时完成盘查工作。

3)在资产盘查过程中,建议领用人对设备家具到期或作废情况,集中进行一次资产报废(学校规定家具最低使用年限10年,设备最低使用年限6年),报废手续同样在新平台系统办理申报、审核与入库等手续,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86983389

3.数据整理(2019719-2019920日)

学院对各单位报送的盘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报送学校。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填报材料不规范,相关单位须重新自查并重新报送材料。

4.复核抽查(2019921-1025日)

学校根据各单位设备家具台账和资产清查表,进行现场抽查审核,如发现漏登或账实不符等情况,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说明。

5.汇总总结(20191026-20191031日)

学校对各单位盘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盘查报告。

三、学院盘查工作组织分工

分管院长:孙道峰

学院资产管理员:李邵仁

学院机关资产管理员:殷述广

材料加工工程系资产管理员: 许敬年

材料学系资产管理员: 林学强

材料物理系资产管理员:王秀民

材料化学系资产管理员: 周欣明

新能源材料系资产管理员:盖仕辉

四、资产管理员职责

1、负责单位内领用人资产清查的组织动员、培训及自查督促工作;

2、负责单位内资产报废、资产调拨等资产变动审核工作;

3、负责单位内设备(家具)申报表、情况说明及汇总表的统计与报送工作。

4、其他需要配合学院的资产清查工作。

设备家具盘查工作手册及相关表格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