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团队协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材料学院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托举青年教师成长和产出高水平成果,形成优秀青年人才蓄水池,经研究决定,材料学院科技专项申请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院正式在岗在编科研人员,具有基础研究经历;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一项;正在承担校自主创新项目的,项目结题前不能申请新项目;教师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请和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
3.2014年以来从未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请自主创新项目;
4.申请项目不能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已有成果和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
二、 项目类别及申请条件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我院以下六个方向:材料焊接新技术、材料腐蚀与防护、金属失效与表面工程、材料设计与多尺度模拟、能源储存与转化材料、功能薄膜/多孔材料。从六个方向中择优支持4个重点项目,其中每个方向支持项目数不多于2个。重点项目的实施,一是为材料学院培养省部级及以上人才,二是培育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因此,重点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需为40岁以下的(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有潜力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冲击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或奖励的年轻人才;
(2)项目成员需由科研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人员组成,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其中40岁以下的人员不得低于4人;
(3)资助周期为三年,资助额度不低于50万;
(4)评审办法:该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填写材料学院重点项目申请书),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答辩,择优支持。
2.一般项目
(1)用于资助科研基础较好的青年人才(40岁以下);
(2)包括延续资助项目和新教师项目;
(3)资助周期3年,资助额度10-15万;
(4)采取个人申报(填写学校自主创新申请书),专家评审的方式。
三、项目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1.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将严格按照学校对科技专项的有关要求来制定。
(1)重点项目资助考核指标
建设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
①人才项目:获得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或青年泰山学者,或
其它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②科研奖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二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③科研项目:承担国家基金重点项目(前三位),或国家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任务责任人(经费不少于100万元);或主持单项300万以上的课题;
④重要专利:获山东省专利一等奖(排名第一)或中国专利奖,或实现成果转化200万元以上;
⑤学术论文:以第一或通讯作者且我校为第一通讯单位发表T0论文3篇以上,或CNS(含重要子刊,Nature Chemistry以上)1篇,或ESI高被引文章3篇以上;
⑥其他: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具有重要影响的成果。
(2)一般项目资助考核指标
建设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
①获得项目升级,即建设期内获得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主持单项100万以上的横向课题;
②获得省部级奖励(一、二等奖排名前3位);
③以第一或通讯作者且我校为第一通讯单位发表SCI二区论文2篇以上,或EI论文3篇以上,或ESI高被引文章1篇以上;
④授权发明专利2件;
⑤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具有重要影响的成果。
2.考核办法
材料学院新材料科技专项以实现学科建设核心指标突破为主要任务,学院与负责人签订目标任务书,学院将对立项的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和结题验收制度,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于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学院将限制甚至取消将来申请学校自主创新项目的资格,同时将对其在科研项目申报方面予以限制。
四、项目申请安排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及逾期提交材料者,学院将不予受理;
3.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4日,学院将组织教授委员会专家对重点项目做会议评审,申请人公开答辩,择优支持;
4.所有申请项目经评审后,予以公布后执行。
五、有关说明
1.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必须标注项目批准号(19CX开头的编号),中英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成果;
2.本次材料学院科技专项其实就是之前报的2019年校自主创新项目,因为学校将经费打包给材料学院,由学院自主分配,所以,以本次申报为准;
3.一般项目的申请书模板使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校自主创新的新教师或延续项目的模板;
4.将申请书电子版于3月31日前发送到邮箱liuyuli68@upc.edu.cn,统一命名为“材料学院科技专项-系别-姓名”。纸件一式两份,除封皮单面打印外,其余均双面打印,左侧用两个书钉简装,于3月31日前送到513科研秘书处;
5.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3月26日